广东黑色冶铸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广州已有铁鼎的铸造;晋代有较大的冶铁工场,铸造船用铁器铁具,五代南汉时广州铸有精致佛像铁塔2座,高6.35米;到明代,广东铁矿产地分布于15个州县,集中在潮州府、惠州府;到清代前期,广东铁矿产地分布于31个县,计有102处;冶铁炉分布于31个县,计有134处;铁炉作坊分布在以佛山为中心的17个县,计有30处。
在中国近代钢铁工业史上,广东是全国最早计划兴办钢铁工业的省份。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初,两广总督张之洞委托驻英公使刘瑞芬向英国谛塞德公司购买日产100吨高炉2座以及炼熟铁、炼钢、压板、抽条的炉机,价值8.15万英镑,先付定金2.7833万英镑,拟在广州珠江南岸的凤凰岗设厂。同年12月,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接任两广总督的李瀚章,以广东铁矿资源不足、建厂财力困难等理由,奏请把铁厂移置湖北。光绪十六年初,经清廷批准,乃将订购的设备迁往湖北汉阳。至此,广东筹建炼铁厂的计划落空。
1921年民族资本家郑植之兄弟四人在广州凤凰岗设捷和钢铁厂,先后生产过证章、铁床、保险柜、军用水壶、钢盔等。1945年生产电讯器材、铜片,并筹建小圆钢生产。1947年开始轧制钢材,主要原料是利用拆旧船板剪切之后,用人工轧制6毫米以下的圆钢和盘条。1949年职工人数300名,年产钢材300吨。
1934年广东政府提出筹建广东钢铁厂的计划,当年勘察了现场,选定广州近郊东朗为厂址,聘请美国麦基公司担任建厂设计,计划投资2000万大洋(银元),五年建成,但筹建工作刚开头,就因政府人事更迭等原因而未果。1945年广东省建设厅又提出一个为期15年的钢铁工业建设计划,但由于资金欠缺等原因,最后也是一纸空文。1946年建的泰昌铁片厂(现广州钢管厂),主要是加工冷轧带钢。1949年建的利生、华光两间小型铸造厂,各用1个汽油桶做的1吨化铁炉生产小型铸铁件。1949年1月,由官僚资本投资兴办了一家广州制钢厂,设有炼铸工场,从香港迁来一座1.5吨电炉,安装以后没有出过钢。
1939年2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海南岛后,随即派来调查队,查明田独的铁矿储量150万吨。储量虽不多,但矿石质量之优却为罕见。后又查明石碌的铁矿资源之富、矿石品位之优亦为罕见,因而进行掠夺性开采。
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投降,田独和石碌铁矿由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接收,并成立海南铁矿筹备处负责筹备、修复。1947年开始,从田独铁矿运出日本军侵占时期开采的存矿,1948年正式复工开采。
1949年前,广东的采矿点只有分布在粤北、粤西、粤东等地的民窿,当地农民用土法采矿;并有为数不多的小炼铁炉,采用木炭炼铁。广东黑色冶金始终未能进入工业化大生产阶段。1949年全省年产铁矿石1441吨、生铁810吨、钢材300吨,钢的冶炼是个空白。
1950年1月,广州制钢厂由国家接收,并改称广东钢铁机械总厂第一分厂(现广州重型机械厂)。同年5月,该厂的1.5吨电炉炼出了第一炉普通碳素钢,年产量37吨。1951年和1952年又分别冶铸高锰钢和不锈钢件。
1950年的捷和钢铁厂得到人民银行,钢材产量恢复到1949年300吨的水平,1951年的产量提高了1倍。
1954年10月,广东省投资兴建第一家小型钢铁厂——平远钢铁厂。第一座3米3高炉于1956年1月20日投产,年产生铁115吨。
1957年初,由公私合营企业改为地方国营企业的捷和钢铁厂,新建的第二轧钢车间投产,使该厂不但能生产线材、圆钢、薄钢片,而且能用75毫米厚的钢坯轧制扁钢,成为当时华南地区最早最大的一家轧钢厂。
建国初期,广东不是国家发展钢铁工业的重点,主要投资建设海南田独铁矿。1956年1月,投资建设规模巨大的石碌铁矿。1957年10月,广东第一家钢铁联合企业——广州钢铁厂(以下简称广钢)动工兴建。建设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建设规模为具有完整生产周期的小型钢铁联合企业,构成年生产能力为钢4.5万吨、铁4.75万吨、钢材4万吨,工程要求在1958年底前建成投产;第二期工程增加10万吨生铁的生产能力。1958年7月1日,广钢第一座54米3高炉点火投产,标志着广东现代炼铁业的开始,从此结束了当时华南地区“手无寸铁”的历史。
1958年冶金工业部根据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安排和关于“在中南建设五大厂矿”的指示,决定在广东曲江县筹建韶关钢铁公司,计划建设规模为年产钢80万吨。1959年动工兴建,至1961年11月,共完成投资(不含矿山建设)4597万元,其中工业生产投资2760万元,已建成一个红旗试验厂(28米3高炉1座、17孔和32孔焦炉各1座、0.5吨转炉1座),一个耐火材料车间,厂内铁路22公里以及仓库和职工宿舍,总建筑面积14549米2。1958年5月,大宝山矿开始建设,在地质资源没有摸清的情况下,实行边勘探、边设计、边施工,以至建设规模几经变化,经历了一个几起几落、迂回曲折的建设过程。
1958年9、10月间,广钢根据广东省委和广州市委的指示,决定在第一期工程项目内增建直径76毫米无缝钢管车间、白云石车间、直径500毫米和300毫米轧钢机各一套,并扩建了炼钢车间,增建6座3吨空气侧吹转炉和8座10吨化铁炉。
1958年在全国“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号召下,广东产钢、铁的任务分别为20万吨和40万吨。是年下半年,在大炼钢铁的热潮中,全省直接参加钢铁生产的群众由几十万人剧增至几百万人,最多的时候700万人,约为全省人口的五分之一;有工人、农民、部队官兵、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和城市街道居民。全省建成630座3米3以上的“洋高炉”,114套、293座半吨以上的“炼钢转炉”,各种用耐火砖或泥砖堆砌的小土“炼铁炉”约17万座、小土“炼钢炉”约12万座(这些“高炉”、“转炉”都是非常简陋的,绝大多数不能冶炼铁、钢),小型钢铁厂43家。全省每个县都组织人力报矿、探矿,共发现新矿点1700多处,组成了上万支采矿队伍采矿,以保证大炼钢铁的矿石供应。全省大多数砖瓦厂和部分陶瓷厂用当地的石英砂、泡砂石制成耐火砖,保证小“高炉”、小“炼钢炉”砌筑炉衬的需要。为了保证燃料的供应,除从省外调配和千方百计节约非钢铁生产用煤之外,全省各地群众均组织上山砍柴烧炭和开采煤矿,凡有树木的山头,各式各样的炭窑星罗棋布,有的大窑一次出炭2500公斤;全省原煤产量从9月份平均日产6873吨提高到10月份平均日产18758吨。全省有能力制造钢铁冶炼设备的机械厂、农具厂、修配厂以及手工业合作社,全部赶制冶炼设备。仅广州市从7月到10月底,就制造了转炉176座、冲天炉89座、鼓风机1520台、电动机1631台,还有起重设备和大批钢水包等冶炼设备。全省组成了强大的水陆运输网,把原来分开管理的水、陆交通集中领导,钢铁运输任务被摆放在第一位,随到随运,甚至组织抢运。全省40万艘国营轮船和民船,大部分参加了钢铁物资的运输。全省先后出动几百万筑路大军,劈山破岭,涉水跨江,为钢铁生产增筑公路和铁路。如从广三铁路五眼桥车站起至广钢全长7.2公里的芳村公路就是广州市各阶层人民出动了50多万人次,从9月下旬开始,历时两个多月义务劳动修建的。商业部门设置了“不夜天”食品店和理发店,有的商店把食品和用品送到炉边和工地,为大炼钢铁服务。
1958年和1959年,国家投资广东钢铁工业分别为5967.2万元和8205万元,钢产量(包括废钢)分别为20.67万吨和40万吨,铁产量(包括废铁)分别为43.78万吨和60万吨。当时冶炼钢铁的设备十分简陋,所谓炼钢,实质是“焖钢”、“炖钢”、“炒钢”,更谈不上技术水平,也没有必需的化验、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系统,产品绝大部分不堪使用。这种不讲科学、一哄而起的做法,造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1958-1961年,大办钢铁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但是,广东黑色冶金工业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在这一时期奠定的。广钢在这一时期形成了规模;大宝山矿、广州夏茅钢铁厂、梅县冶炼厂(现梅县地区钢铁厂)、阳春钢铁厂、兴宁龙北钢铁厂、高腰钢铁厂(现肇庆地区钢铁厂)、海南钢铁厂、紫金宝山铁厂、广州铁合金厂等也是在这一时期打下基础的。
1961年贯彻八届九中全会关于“适当地缩小基本建设的规模,调整发展的速度”的方针,广东建起的小“土高炉”、“炼钢炉”和小钢铁厂,除个别条件较好的给予保留或缓建外,其余全部下马;韶关钢铁公司和大宝山矿同时下马;广钢已经动工兴建的第二期工程也停建;捷和钢铁厂和山村钢铁厂停止炼钢,分别转向线材和冷轧带钢专业化生产;泰昌轧钢厂线材车间下马,以热冷轧钢带、角钢、镀锌钢管为主要生产方向;广州夏茅钢铁厂增建锻钢车间,并试炼8个合金钢种,向特殊钢方面调整。
1965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会上谈到抓紧“小三线”建设时,向中央中南局陶铸询问了韶关钢铁公司的建设情况。会议期间,陶铸请曾定石打电话给广东省委,指示抓紧韶关钢铁公司的重建工作。1966年1月20日,广东省委林李明召集省、市有关领导在省人委召开会议,对重建韶关钢铁公司的问题进行研究。会议决定重建韶关钢铁厂的规模:第一期工程年产钢4万吨、生铁4万吨、钢材3万吨;第二期工程年产钢10万吨、生铁10万吨、钢材7万吨;同时决定广州夏茅钢铁厂(1958年由广州部队转业2000名官兵,建起了3吨电炉1座、轧钢和车刀车间各1座)除车刀车间移交广州市冶金工业总公司管理外,其余全部设备、人员迁移往曲江县马坝原韶关钢铁公司旧址进行重建,并命名为韶关钢铁厂。
第一次国民经济调整完成后,1966年是第三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全省又出现了钢铁企业第二次建设热潮。主要是重点企业建设,一是原有的骨干钢铁企业——广钢开始建设第二期工程;二是在曲江县原韶关钢铁公司的旧址,兴建一家中型钢铁联合企业——韶关钢铁厂(以下简称韶钢)。同时,广州夏茅钢铁厂全部设备、人员并入韶钢。韶钢于1966年5月动工兴建,8月22日第一座炼钢电炉(3吨)建成投产;三是1966年10月,广东省为解决韶钢的原料基地问题,重新建设大宝山矿;四是广州市在夏茅钢铁厂旧址建设广州合金钢厂,同时,广州红旗轧钢厂(现广州钢管厂)高频焊管车间当年建设并投产。
1967年受“文化大”影响,全省各钢铁企业的各级领导班子陆续遭受冲击,党政干部被揪斗。企业内部许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当成“修正主义的管、卡、压”遭到批判。特别是1967-1968年出现的全国性大,使“两广”、湖南一带交通阻塞,广东钢铁企业依靠外省供应的煤及各种原材料不断减少,生产无法进行。1968年全省钢铁工业总产值比1966年下降54%、钢产量下降58.2%、生铁产量下降1.3%、钢材产量下降53.2%。
“文化大”10年,给广东钢铁工业造成严重的恶果,损失很大,留下许多隐患。如韶钢:第一,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总体建设规划,建设规划一改再改,致使一些相应的辅助设施如高炉精料加工、钢锭精整、轧材开坯等一直跟不上去,严重影响生产能力的充分发挥;第二,资金分散,设备能力不配套,主体工程累计投资只占总投资的41.39%,主体工程之间投资也不尽合理,造成钢的冶炼能力小、轧材生产不平衡;第三,以抓“阶级斗争”代替抓经营管理,轻视科学,不讲技术,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普遍存在;新工人缺乏必要的培训,企业素质低、经济效益差。
在“文化大”中,广大干部职工怀着对中国党和国家的无比热爱,坚持工作、生产,自觉和不自觉地与“左”的作斗争,全省钢铁企业始终没有停产,没有发生武斗,生产建设在曲折艰难的道路上缓慢发展。“文化大”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