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023年下半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0.20元/股(含税),以21,701,961,092股为基数(已扣除2024年3月末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预计分红43.40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下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72%,实际分红以在派息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0.20元(含税)进行派发。2023年10月公司已按每股现金股利0.11元(含税)分配半年度利润,分配股利24.41亿元。2023年度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0.31元/股(含税),预计分红总额67.81亿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77%,满足公司每年分派的现金股利不低于当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现金股利政策要求。
2、建议公司维持利润分配周期,即配合中报发布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低于中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并作为一项长期的分红政策,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2023年,全球经济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地缘风险加剧。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我国着力围绕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等加大国内经济改善力度,国内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供给和需求稳步改善,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增长率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2023年,我国钢铁行业形势较为严峻,弱周期、低景气度背景下,钢材价格大幅下跌,同期铁矿石价格高位运行,行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行业整体盈利处于近年来较低水平。2023年,公司积极应对行业下行压力,不断深化产销研实体化一体化变革,大力拓展市场,充分把握出口机遇,全年利润总额持续保持了国内行业第一。
2023年,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发布了《关于统筹节能降碳和回收利用 加快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的指导意见》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一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法规政策,主要集中在环保治理、节能降碳等方面,有序推动钢铁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环保治理方面,继2019年启动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之后,进一步发文推动焦化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发布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有序引导高炉一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节能降碳方面,明确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基本方向,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积极推动行业先进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政府节能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前沿低碳技术示范应用的政策支持,完善绿色电力的市场化机制,有序推动行业的低碳转型。
上述政策法规,一方面完善了钢铁工业减污降碳的要求,同时也为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推动了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之路,拥有享誉全球的品牌、世界一流的制造水平和服务能力。公司钢铁主业专业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碳钢薄板、厚板与钢管等钢铁精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等行业。聚焦核心战略产品群与独有领先产品发展,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多基地产线分工,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从制造、研发、营销、服务四大维度,形成汽车用钢、硅钢、能源及重大工程用钢、高等级薄板、镀锡板、长材等六大战略产品。
公司注重创新能力的培育,积极开发应用先进制造和节能环保技术,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及世界的营销和加工服务网络。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汽车高强钢、取向硅钢、高等级家电用钢、能源海工用钢、桥梁用钢等高端产品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持续实施以技术领先为特征的精品开发战略,紧密关注中国高端制造业如军工、核电、高铁、海工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高速增长,发展包括超高强钢、取向硅钢在内的高端产品,并研发储备更高端新材料技术,集中力量“从钢铁到材料”,持续追求高端产品结构带来的经济效益。
作为客户最值得信赖的价值创造伙伴,公司聚焦“从制造到服务”和“从中国到全球”,通过服务先期介入、完善客户端需求驱动机制、产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宝钢慧创平台、快速响应完善的营销服务体系以及钢铁服务平台的快速战略布局等,以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积极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同时,产品出口日本、韩国、欧美等七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坚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保持高水平研发投入,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取得一系列创新成果;坚持“四化”发展方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取得新进展。全体系积极应对钢铁行业严峻形势,供产销研通力协作、攻坚克难,四个基地全部实现盈利,经营业绩逆势上扬,持续保持国内行业第一。公司践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海外钢铁项目取得里程碑式进展,国际化发展取得一定突破。深入推进产销研一体化实体化等体制机制变革,内生动力充分激发,“一公司多基地”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
公司在拥有上海宝山、武汉青山、湛江东山、南京梅山等主要制造基地的基础上,正在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继续成为全球碳钢品种最为齐全的钢铁企业之一。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强化“一公司多基地”管理建设,以公司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以产品经营为重点,践行产品差异化战略,充分发挥多基地协同优势,进一步提升算账经营能力和精益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 经营业绩逆势上扬。在钢铁市场整体下行背景下,公司以“四化、四有”为经营方向和原则,凝聚供产销研合力,充分发挥一公司多基地协同优势,动态优化购销策略和资源配置,稳步提升制造效率。2023年出口接单量创历史新高,实现利润总额150.9亿,经营业绩保持国内行业第一,经营业绩增幅跑赢行业大盘12.8个百分点。
● 强化产品差异化能力。全年实现“1+1+N”产品销量2792万吨,同比上升10%。公司冷轧汽车板获评工信部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完全面向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等级无取向硅钢专业生产线全线投产。SMARTeX、BeCOREs双领军品牌引领,全面提升产品品牌价值,以新产品、新产线推广为契机,不断深化高端化、精品化的品牌认知。
● 精准对标助力持续降本。围绕能效提升、物流降本、经济炉料、付现费用等重点挖潜,多基地精准化对标,横向比优、协同挖潜,2023年实现成本削减50.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有力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 环保双碳工作取得新突破。宝钢股份四基地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公示;宝山基地、宝日汽车板获评工信部 2023 年度“绿色工厂”称号;国内首套百万吨级氢基竖炉在湛江基地正式投入工业化运营;公司成为全国首家在钢材加工中心领域完成“运营碳中和”示范试点的钢铁企业。公司绿电交易量位列《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NEF)》发布的2023年中国企业绿电交易排行榜第二。
● 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全年实现10项产品全球首发,32项标志性技术取得突破。公司《高性能取向硅钢研发制造与应用》项目获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一一第七届“中国工业大奖”称号;《第三代超大输量低温高压管线用钢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获冶金科学技术特等奖,《智能化高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等5个承担或参与项目获冶金科学技术一等奖;《高性能绿色风电用钢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在第七届全球科技创新大会上荣获全球零碳城市创新典范奖中最高荣誉“全球零碳城市实践先锋奖-铂金级”。
● 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数字化研发平台、智慧经营(二期)、IMC智慧营销(一期)等15个重要大数据应用系统上线项模型开发并上线G赋能宝钢全连接工厂协同智造》项目获第六届“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
● 深耕可持续发展。公司不断提升ESG绩效,成功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荣获ECOVADIS承诺奖章,正式列入CDP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的领导者行列;公司《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构建ESG先锋形象》成功入选中上协2023年上市公司ESG最佳实践案例;荣获《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碳中和五十强;位列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综合排名第4、制造业第1。
● 持续获得资本市场认可。2023年,凭借稳健的财务表现与经营业绩,公司继续保持全球综合性钢铁企业最高信用评级,目前世界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分别给予公司A-稳定、A2稳定、A+负面的信用评级;入选 2023 年《财富》“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全明星榜和行业明星榜,并位列行业明星榜金属类第一;荣获上交所信息披露A类评级;荣获“最佳上市公司”、“中国百强企业奖”、“中国百强特别贡献企业奖”“碳中和标杆企业”等诸多奖项。
根据2023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修订)》,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进行了界定,并重述了2023年分季度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和相关财务数据。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